为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,促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,构建和完善综合、包容、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,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、高质量的医疗保健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》和《2035年远景规划纲要》制定,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纲要》。利记
1. 规划背景
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,发展养老服务体系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在党和国家重大规划和政策意见的指导下,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就。一是老龄化政策和调控体系不断完善。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,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和优惠政策不断完善,标准和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,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营和发展日趋完善。二是社会保障多元化不断加强。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,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进一步提高。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,确定了2批49个试点城市,在制度框架、政策标准、运行机制、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。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迅速发展。三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各类养老服务机构(含养老机构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,下同)和设施由11.6万所增加到32.9万所,床位由672.7万张增加到821万张。各级政府继续推进公共养老机构建设,加强对特困人群的养老保障,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残疾人(含痴呆,下同)给予补贴,初步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体系。居家养老服务、社区养老服务快速发展,机构养老服务稳步推进,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成功实施。四是卫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。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高,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77.9岁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免费健康管理服务。到2020年,两证齐全(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,在养老机构注册)的综合性医疗养老机构5857家,床位数达到158万张。五是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。老年教育机构数量不断增加,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,更多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文化教育卫生活动。积极推进宜居养老环境建设,继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。养老产品制造业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,科技水平明显提高,教育培训、文化娱乐、健康养生、生活养老等融合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。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战略,在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4个五年规划》中作出特别安排